庐江县加快司法体制改革
01.04.2015 20:21
本文来源: 政府
庐江县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变司法诉讼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自2015年3月1日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受理案件353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庐江县规定,对只要符合程序法所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的所有民商事、刑事自诉、行政、国家赔偿等纠纷,以及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一律当场登记,并当场立案受理。对不能当场判定能否立案及属庐江法院管辖的,首先接受诉讼材料,做好登记后,出具书面收据,承诺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立案或不予立案,并告知理由。
立案登记过程中,对诉讼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做苛刻要求,当事人可以在立案后补充相应证据材料,诉状中被告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即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对诉讼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能当场指导补正的当场指正,不能当场指导补正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如何补齐或更正,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反复修改。同时,改善诉讼风险告知方式,因案而异,不任意夸大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风险。
庐江县有关方面还将立案登记工作列为监督重点,发现有案不立,或者拖延、敷衍,既不立案,也不下发不予立案裁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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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