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一车主买车登记在他人名下 对方涉案车辆遭扣押

13.08.2014  17:38
核心提示: 自己花钱买的轿车,却因别人的民事纠纷被法院扣押。庐江人刘某因在江苏常州当地办理车辆按揭贷款,需要将车辆登记在朱某名下,不料,朱某因一起民事案件,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从而牵涉到刘某购买的轿车。

自己花钱买的轿车,却因别人的民事纠纷被法院扣押。庐江人刘某因在江苏常州当地办理车辆按揭贷款,需要将车辆登记在朱某名下,不料,朱某因一起民事案件,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从而牵涉到刘某购买的轿车。

8月12日,记者获悉,庐江县法院日前审理了该院首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今年6月份的一天,刘某准备驾驶自己花钱购置的别克牌轿车,到某 银行 办事,刚出门便被庐江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拦下,并将该车辆扣押到法院指定的场所。

刘某疑惑不解,后咨询了解到是因为朱某的一起民事案件,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到在朱某名下有一辆别克牌轿车,遂裁定予以扣押。刘某当即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自己该车的实际车主,因在江苏省常州市当地办理按揭贷款的需要,而将车辆登记在朱某名下。刘某向庐江县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车辆的实际出资购买者、归还按揭贷款者及使用、保养者均为刘某,遂依法判决确认刘某为该车辆所有人,并撤销了该院作出的扣押裁定。值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车时需用本人的名字和证件办理相关车辆入户手续。(通讯员 李德友 市场星报 记者 王玮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