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朱仙庄镇“五个强化”确保秸秆禁烧
随着天气晴好,气温快速回升,午收即将开镰。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埇桥区朱仙庄镇以“标本兼治、堵疏结合”为原则,坚持“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二十字方针,采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政府导向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宣传引导与考核问责相结合等方式,齐抓共管,确保“五个强化”着力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为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该镇成立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镇委书记、镇长亲自挂,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并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奖惩办法,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责任“四落实”,形成上下联动、迅速高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各村总支书记为村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实行镇干部包村、村两委成员包户、党员和组干部包地块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各村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组禁烧网络,镇与各村、村与组、组与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禁烧责任,确保全镇形成秸秆禁烧安全网,实现“零焚烧”目标。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积极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氛围,该镇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确保不点第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见一个灰点,秸秆禁烧率为100%,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一是要求各村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大意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秸秆焚烧的积极性,增强农民自觉禁烧意识,改变不良习惯,让秸秆禁烧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要求镇宣传部门设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专栏,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各村禁烧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专访,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推介,积极引导农民摒弃焚烧习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要求各村在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处以及村庄、田头悬挂横幅和张贴《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通告》、《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禁烧倡议书》,做到禁烧政策送到门、公告贴到村、宣传资料送到户。四是通过发放《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给每位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中小学生向家长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说服家长签订《秸秆禁烧禁抛承诺书》,绝不焚烧秸秆。五是要求各村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带头禁烧、做好表率,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实现禁烧工作由“堵”到“疏“的转变,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秸秆禁烧、保护环境的强大舆论氛围。
强化督查,责任落实到位。该镇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采取督查、巡逻等措施,组织镇纪检、效能办、禁烧办对各村包片人员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到位、秸秆堆放选址、收割机机手培训、旋耕机械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询问、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导整改。同时,要求镇、村干部吃住在村,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并保持信息24小时畅通,随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秸秆禁烧工作不留死点、死角。
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严厉奖惩措施。该镇要求镇纪检、效能办、禁烧办、巡查组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对镇村干部是否到岗到位和是否出勤出力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通报。同时,要求加大对焚烧责任人的处罚力度,镇派出所、刑警队要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黑斑必罚”。尤其是要坚决狠刹“第一把火”,对出现“第一把火、第一缕烟、第一个黑斑”的户主要严格问责,实行教育、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凡出现火点的村,按照有关规定对镇包村人员和村组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等行政处分并没收保证金,村级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户主每个火点200元经济处罚;对干扰禁烧工作的,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烧毁林木、电线、光缆等的,将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故意纵火及阻挠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求各村分别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和应急分队,配备运输工具、灭火工具,加强巡逻值班,确保一旦有火情就能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并扑灭,消除火灾隐患。
强化堵疏结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该镇要求农技部门在全镇交通出入口设立检查点,强制要求进入镇内作业的收割机排气管必须加戴防火罩、加装秸秆粉碎装置,随车携带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收割机作业期间要多检查、勤清理,作业人员不要在收割机上吸烟动火,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对在家的收割机,村干部要通知机手加强机械检修、细查电路,并及时纠正过去高茬作业行为,确保茬高控制在15厘米以内;对有条件还田的,要加强指导、督促及时还田;暂无条件综合利用的,各村要合理安排秸秆堆存场所,帮助和引导农民将秸秆有序堆放、及时清运,确保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为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 来源:埇桥区朱仙庄镇信息站 作者:卢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