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阳光低保“照”进民心

05.01.2016  15:08

      家住邱村镇双岗村的骆茂林,每月中旬都会准时到邮储银行领取当月的低保金。“我丈夫患有白血病,女儿在上高三,家庭没有固定收入,要不是政府的低保政策,我们根本撑不下去,这不,刚领了460元的低保金。”骆茂林脸上露出了笑容。

        截至目前,广德县像骆茂林一样享受低保救助的城乡居民共有16815户19655人。其中享受城市低保2883户3812人,人均补助不低于442元/月,享受农村低保13932户15843人,人均补助175元/月。

        据民政局社会救助救灾科副科长、低保办主任王应萍介绍,为全面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我县积极落实上级低保政策,做好“三个规范”,确保低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制度规范,出台一系列具体操作规程及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及公开公示等工作做出了明确细化的规定,便于基层操作。管理规范,民政局一方面通过日常督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对符合出保的人员及时进行核实出保;另一方面,在日常督查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了城乡低保全面集中核查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在低保对象管理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长效机制。保障规范,今年广德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较上年度分别提高10%以上,由410元/月、2200元/年提高至451元/月、2500元/年,按照三个档次进行分类施保。同时,继续实行低保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低保金每月由银行代发,社会化发放率100%,杜绝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现象发生。


上报单位:广德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戴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