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打开多元化解纠纷“微视角”
广德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制度办法,建立多元化解纠纷的长效机制,努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法官+协作员
在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实践中,广德法院建立了“法官+协作员”工作模式,将协作员扎根农村的工作优势嫁接到法院化解案件纠纷的需求中,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008年,广德县首批八名法院工作协作员正式上岗,9名乡镇司法所所长被县法院特聘为“法院工作协作员”,主要履行联系法院与基层组织,协助法院送达、取证、巡回审理、执行,接受法院委托进行诉讼外调解,及时提供掌握的执行线索等职责。如今,该院坚定不移地实行法院工作协作员制度已逾7年。
一直以来,广德法院注重与司法局的协作、联动,并就建立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对接的长效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特别是实行法院工作协作员制度、制定《广德县人民法院工作协作员的聘任及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后,一方面,该院增强与乡镇司法所沟通,认真听取协作员的意见和建议。协作员则在其所属辖区范围内,配合法官办理案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另一方面,该院主动对司法所协作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群众工作方法指导,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对于要求法院给予司法确认的案件,该院积极受理,给予工作支持。
民事+执行
“我们民事法官、执行法官都十分感谢各乡镇司法所协作员多年的大力支持。9位协作员如同我们的兄弟,一直热心协助法院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清理执行积案,减少涉诉信访,提高服判息诉”,广德法院民一庭贺庭长恳切说道。
在一起排除妨碍民事案件中,誓节镇村民王某修建化粪池并高筑围墙,其邻居李某认为这一行为非法占用了公共道路,给其生活带来严重不便,双方当事人发生了剧烈争执,李某遂起诉至法院。该镇司法所协作员第一时间帮助承办法官联系上村干部一起深入农家勘查案情,并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积极配合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在整个过程中体现出了协作员极高的工作效率,最终该案调解结案。
一起雇员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为县卢村乡某村农民,因其家庭十分贫困,确无能力支付近50万元的赔偿款,申请人情绪十分激烈。掌握案件情况后,该院法官与卢村乡协作员多次奔赴双方当事人家中倾力调解,特别是对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十分熟悉的协作员用村里方言推心置腹地与申请人沟通,语言情理交融,最终该起极易引发信访的疑难执行案件以和解结案。
近年来,该院在清理执行案件积案中,各协作员借助了解当地民情的优势,对其辖区内的执行案件积案做了大量工作,尽其所能协助法院及时提供详细、有效的被执行人个人和财产信息,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制度+机制
每一项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实践来验证,广德法院在协作员制度多年运行中,不断反思该项制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出的作用,并依据现实需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7年来,9名乡镇司法所协作员参与该院送达、执行、调解疑难案件及群体性纠纷等各类案件达1100余件。该制度彰显出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欢迎。
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的协作员制度不仅推进了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联动,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推进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结合,还及时排除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辖区稳定发展。
诚然,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需要更多的依据审判执行经验的探索实践,而协作员制度则是在这个过程中打开了一个“微视角”,在这个视角里,群众显然看到了法院走实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