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完成佛道教活动场所统一挂牌工作

07.05.2015  10:50

根据省宗教局的部署,广德县宗教局向全县6处依法登记开放的佛、道教活动场所发放了标识牌,并监督各场所于5月1日前悬挂在场所大门醒目处。

 

标识牌由国家宗教局监制、省宗教局统一制作,除该寺庙、宫观名称外,还有“宗教活动场所”及“国家宗教事务局监制”字样及编号。依法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可以方便公众识别,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推动佛、道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制止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法开展宗教活动,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宗教部门还将开展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佛、道教界对寺观法物流通处违规香烛等进行整治,全面推进文明敬香,规范放生,建设生态寺观活动,以维护佛道教寺观的清净庄严与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