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社会救助制度

08.10.2015  09:42

      一是推动核对机构建设。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已批准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局低保办挂牌办公。下一步将积极与省市对接,推动信息核对平台早日建立,通过“信息核对先行”,对申请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身份、收入、财产等信息的查询、比对,可将“关系保”“人情保” 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进行骗保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从一开始就直接排除在低保受理程序之外。

      二是先后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和《城乡低保工作规程》等相关政策,规范低保进出程序,严格低保管理方式,强化低保责任追究,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搭建平台,利在全县所有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均设置了“救急难”受理窗口,并统一制作了受理窗口标牌和上墙的救助政策、工作职责,配发到各乡镇、村(社区),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有专人负责,及时办理。

      四是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印发了《广德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明确了临时救助的对象、申请审批程序、救助资金的管理等具体内容。使得临时救助更加规范和公平。

      五是公开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救及难”求助渠道,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及时救助,救助金在1000元——4000不等,情况特殊的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最高救助达到10000元。有效地帮助急难家庭度过难关。



上报单位:广德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戴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