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04.2018  16:23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通知,从健全法治标准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管、严控风险隐患、促进转型升级、严惩违法犯罪、加强技术支撑、构建社会共治、完善监管体制和全面落实责任等十个方面对我省今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快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和标准体系。《通知》要求,完善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开展“十大皖药”地方药材标准研究工作。

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通知》强调,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及分布;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加快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继续开展农兽药残留等专项整治,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通知》要求,全面推进风险分级动态评定和分类监管,继续围绕“一大三小三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对持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登记率达50%;落实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食盐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学校校园(含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活动。《通知》强调要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持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强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等新业态监管。

四是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通知》强调,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和预警防控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落实重大敏感信息报告制度,强化舆情监测,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是促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通知》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落实“十三五”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和中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落实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意见,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工作;落实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提升工程。

六是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通知》强调,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建立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间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力量。

七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通知》要求,继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2018年底达标率100%,构建省级、市级、区域性县级和一般性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支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研究。

八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通知》强调,持续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加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三小”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宣传贯彻力度;健全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支持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九是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通知》强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四有两责”,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全面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十是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