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15.06.2016  10:49

各市商务局,广德县、宿松县商务局:

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和商务部 办公厅 关于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助配合商务部在合肥市举办“批发环节看追溯”参观体验活动。引导消费者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二、指导有关协会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加强商场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商场超市广播、内部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发放食品安全有关宣传资料,主动接受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现场咨询等,坚决杜绝销售过期食品。

三、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商办秩﹝2016﹞276号)精神,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合肥、芜湖、亳州市尤其要突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特点加强宣传工作。

请各市及省直管县商务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务求实效,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分别报省商务厅( 市场秩序 处)。6月27前上报活动周开展情况及填写后的“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8月6日前上报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情况。

联 系 人:徐为国

联系电话:0551-63540186(传真)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2. 2016 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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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