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残联2015年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镇办级开始初审

07.04.2015  20:59

 

淮北市烈山区残联4月2日消息:为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2015年4月2日,凡在淮北市烈山区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级以上的残疾人(含三级)均有权享受生活特别救助待遇。申请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的须填写《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必须是二代证)、《最低生活保障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烈山区残联认真布置这项工作,要求各镇办残疾人工作者对辖区内符合要求的残疾人进行政策宣传,坚持特别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应助尽助,一个不漏的原则,确保辖区内符合要求的残疾人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这项惠残民生工程,这项工作镇办级初审时间在4月10日前结束,区级审核在4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