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发布2012-2014年行政案件审理情况

14.08.2015  18:33

  8月14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到会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发布了2012-2014年行政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会通报了宣城市两级法院2012-2014年宣城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55件(2012年191件、2013年206件、2014年258件),其中,一审案件432件,二审案件223件。上诉率56.62%、发改率4.21%、撤诉率19.80%、行政机关败诉率5.65%;涉诉案件大部分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强制措施和履行法定职责上。其中,行政处罚79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18.29%;行政裁决69件,占15.97%;强制措施35件,占8.10%;履行法定职责38件,占8.80%。相对较多的有行政许可19件,占4.40%。

  发布会指出,从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来看,一是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二是行政行为随意、违反法定程序;三是法律理解、适用不当,引用的法条依据与行政行为性质不相匹配;四是缺乏内控机制、违法行使职权。

  据此,中院从履行《行政诉讼法》赋予的“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司法职责出发,建议行政机关应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规范红头文件制定,运用法治方式让行政立法行为切实纳入规范化的轨道;规范行政决策,确保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及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建立健全司法应对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应诉职责,仔细研判案情,熟悉庭审流程,提高司法应诉能力,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在提问环节,宣城中院分别就记者关心的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