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发布2016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安徽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2153件,审结10267件,同比分别增长21.48%、21.88%。审查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4456件,其中,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942件,裁定不予执行1514件。
报告分析了当前行政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5年,行政案件同比上升60.4%,2016年,同比增长21.48%。二是涉民生案件占比较大,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公安、资源类案件以及城建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仍占主导地位,占案件总数的55.68%。三是案件原告呈现出群体性趋势,在涉及征地拆迁类、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权属纠纷等案件中,由以往单个公民诉行政机关处罚管理类案件演变为更多公民诉县区以上人民政府的群体诉讼。四是原告滥用诉讼权利的问题明显,部分当事人为了给相关行政部门施加压力,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利用行政诉讼的低成本,在房屋征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领域重复起诉、连环诉讼。五是行政公益诉讼试点正式启动。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37件,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类型。
报告指出,2016年,在已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1310件,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8.37%,与上年基本持平。针对“行政行为不合理、行政程序不合法、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准确、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行为主体不明”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行政机关应诉中存在举证不按时不充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等问题,报告从规范行政决策,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强化程序意识,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牢记为民宗旨,做好涉民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建立“大数据”下的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等九个方面,对规范行政执法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