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03.05.2016  15:29

皖教秘职成〔2016〕36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5号)要求,为办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合格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附件1)。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教活动周要以宣传活动为重点,统筹安排好活动周内的各项活动内容,并积极进行拓展延伸。结合中职招生宣传、职教改革、德育与校园文化、校企合作、毕业生就业等工作内容举办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简朴务实的职教活动,大力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市、省直管县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做好本地媒体上的宣传基础上,要加强与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掘典型案例和宣传线索,及时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推荐表见附件2)。

二、实行活动周日报制度。请各地于活动的次日中午12:00前对前日活动情况、媒体宣传情况进行统计(附件3、4),以市为单位,连同宣传材料、典型案例等,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教育厅。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按属地原则积极参与各市组织开展的活动,相关统计表格及文字材料按日报送市教育局进行统计汇总。

活动周结束后一周内,各地要对职教活动周期间的活动进行总结,并形成综述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地有关活动组织安排情况于5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省人社厅职建处。

所有上报材料均以“活动周**单位**材料”为题。

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0551-62831846;

        省人社厅0551-62673947;

电子邮箱: 省教育厅[email protected]

        省人社厅[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安徽省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

    2.第二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线索推荐表

    3.第二届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情况日报表

    4.第二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媒体宣传情况日报表

    5.职业教育活动周口号(教育部、中宣部、人社部推荐)

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