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艺术司关于开展2015年美术创作、研究及展览计划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安徽省书画院:
现将《文化部艺术司关于开展2015年美术创作、研究及展览计划摸底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及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统计审核汇总本地区的画院系统、美术馆系统和相关行业组织、社团协会、专业院校的2015美术创作、研究及展览计划;安徽省书画院汇总本单位的2015美术创作、研究及展览计划。每个创作或展览机构报送不超过2个。统计表电子版于2015年2月8日前发送至文化厅艺术处
联系电话:0551—6360867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朱洪斌
安徽省文化厅
2015年2月3日
文化部艺术司关于开展2015年美术创作、研究及展览计划摸底调查的通知
艺美函〔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美术创作生产的引导,及时了解掌握全国美术创作和展览活动的相关情况,研究制定创作生产规划,文化部拟逐步探索建立年度重点美术创作及展览项目名录,作为相关扶持、推广计划实施的依据。今年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年,将对全国相关美术机构2015年重点创作、研究和展览计划等活动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建立年度重点美术创作及展览项目名录,了解当前美术创作生产和展览展示的实际状况,研究部署重大主题创作任务和展览活动,制定未来一段时期的相关创作展览规划,加强对精品创作生产的规划引导,促进美术精品创作和美术作品传播,全面推动美术事业发展。希望各地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美术工作的组织化管理能力。
二、重点主题
创作、研究及展览计划的摸底调查重点主要包括:弘扬“中国梦”,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及相关重大创作采风活动;加强传统文化的挖掘阐发、继承创新以及创造性转化。
三、统计范围和项目
(一)画院系统。包括文化厅(局)所属的各级各类画院和其他系统所属画院,以省级和地市级画院为重点,需报送2015年画院的重点创作、研究活动计划;
(二)美术馆系统。包括文化厅(局)所属的各级各类美术馆和其他系统所属美术馆,以省级和地市级美术馆为重点,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在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民办非企业法人资质的民营美术馆,需报送2015年美术馆的重点展览活动计划,包括在博物馆举办的相关美术展览活动;
(三)相关行业组织、社团协会和专业院校。具有创作、研究能力的单位报送2015年重点创作或研究活动计划;具有展览展示功能的单位报送2015年重点展览活动计划。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报送项目主要为集体性的创作、研究活动计划和自主策展的展览活动计划,原则上每个创作或展览机构报送数量不超过3个。
(二)报送方式。请各地文化厅(局)在广泛了解、突出重点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填写《2015年创作、研究计划摸底调查表》、《2015年展览计划摸底调查表》,并请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于 2015年2月10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文化部艺术司。总政宣传部艺术局,文化部相关直属单位可直接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文化部艺术司。报送的电子表格可在文化部官网艺术司子站下载。
(三)转发范围。请各地文化厅(局)将此通知转发至其他系统所属的创作、展览机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将统计内容直接报送至文化部艺术司。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whbyssmsc @163.com;
电话及传真: 010-59881765。
特此通知。
文化部艺术司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