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出台2014年美好乡村建设招投标工作实施办法

25.06.2014  11:12

  为规范庐江县镇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使美好乡村建设项目规范有序开展。近日,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庐江县2014年美好乡村建设招投标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县招管局统一负责招投标交易过程的监督管理,县美好办(农委)、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有关的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交易平台为县招采中心,各镇人民政府作为美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单位,其“交易中心”不再组织美好乡村项目招标工作,并规定了交易范围和交易方式。

  《办法》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在申报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交易项目受理前置条件和必备手续齐全。各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监管第一责任单位,必须严把项目履约质量关,县美好办、县招管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加强标后监管工作,实行联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