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4年粮油加工业重点企业半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广德县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4年粮油加工业重点企业半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司便函发展〔2014〕13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粮油加工业重点企业2014年上半年生产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粮油加工重点企业指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即日处理粮油原料400吨及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及大型粮油加工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含新投产企业。
二、统计数据填报
粮油加工业重点企业半年报实行网上填报,直接登录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 www.chinagrain.gov.cn ),通过“粮油加工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链接进入“半年报”填报页面。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须及时告知辖区内新增企业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三、统计指标修订
根据年报统计指标修订要求,对半年报相应的指标进行调整。
1.删除“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中的“工业增加值”。
2.删除“大米、小麦、食用植物油、饲料、其他”5种产品的“期末库存”。
3.删除“二级大米”、“特制二等粉”等8种主要粮油产品“主要产品价格、利润情况”。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半年报填报系统已正式上线,请各重点企业在7月29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统计截止时点为2014年6月30日24时,填写2014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发生的相关数据。本年度新填报的重点企业,还需填报去年同期发生的相关数据。
五、报送要求
1.各市粮食局要迅速布置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半年报统计工作,加强数据审核,避免指标漏填、错填,严把数据质量关,于8月1日前完成上报数据的审核提交工作。
2.各市粮食局要选取1-2家有代表性的粮油加工重点企业报送生产运行情况说明,主要反映企业在产品生产、市场销售、利润等方面的情况,并于8月1日前反馈。
联系人:徐红霞
联系电话:0551-62870637
附件:1.2014粮油加工重点企业生产情况半年报表
2.粮油加工半年报统计重点企业名单
安徽省粮食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