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年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06.01.2017  03:03

 

一、2016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2016年,我省各地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起,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均属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3起事件分别是:4月4日,327省道东至县尧渡镇大碑村境内交通事故硝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6月18日,庐江县兆河闸沉船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12月16日,阜合高速颍上县六十铺境内交通事故甲醇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突发环境事件数据分析

(一)从事件数量看,2016年,我省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3起,比2015年减少5起,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从事件起因看,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2起,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起。

(三)从污染类型看,水污染事件1起,土壤污染事件1起,大气污染事件1起。

附件

安徽省2016年突发环境事件简要情况表

编号

时      间

地  点

事 件 名 称

环境污染

类 型

事件分级

污染事件

起 因

备 注

1

2016年4月4日

池州市东至县

327省道东至县尧渡镇大碑村境内交通事故硝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土壤

污染

一般(Ⅳ级)

交通事故

2

2016年6月18日

合肥市庐江县

庐江县兆河闸沉船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水污染

一般(Ⅳ级)

生产安

全事故

3

2016年12月16日

阜阳市颍上县

阜合高速颍上县六十铺境内交通事故甲醇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大气

污染

一般(Ⅳ级)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