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我省秋粮上市,为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
今年我省秋粮有望再获丰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9月2日,王学军省长就秋粮收购仓容不足问题作出重要批示。9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暨全省秋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梁卫国副省长对秋粮收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领导批示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细化措施,抓好落实。要把抓好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安排好、组织好。要密切关注粮食收购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好粮食收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秋粮收购顺利开展
各级粮食部门要增强首要意识、守责意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好秋粮收购工作,不折不扣地把中央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向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宣传国家秋粮收购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让农民朋友真正知晓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让企业切实增强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的自觉性。
二要严格执行粮食质价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坚持依质定等,优质优价。严禁压级压价,坑害农民利益;严禁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严禁以次充好、低收高报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执行水分、杂质增扣量规定,质量检测仪器要校正校准,该增量的要增量,该扣量的要扣量。对于水分杂质不符合入库质量标准的,必须进行整理,整理达标后才能入仓储存。要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严禁二次填写收购凭证。各收储企业在稻谷入库质量把关上千万不要抱有一丝一毫侥幸心理,严防因质量验收不过关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经营风险。
三要切实提升收购服务水平。要严格按照“四坚持四确保”收购准则及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联合制定的收购“流程图”、《工作守册》规范操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要开展市场化收购、提供信息服务等措施帮助农民解决困难。要继续深化“粮食进站库,一切我服务”活动,大力推广“一站式”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把方便留给农民,把微笑留在粮站,真正让售粮农民来时“热心”,交时“称心”,走时“舒心”。
四要严格收购资金管理。各地要主动与农发行、中储粮直属企业沟通衔接,指导委托收储企业及早算好资金需求大帐,做到早测算、早申请、早落实。各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收购资金管理,坚决不准“打白条”、坚决不准挤占挪用收购资金或代扣代缴任何税费。要精心做好国庆长假期间收购资金供应,保证节假日期间资金需要,防止资金供应脱节、断档,确保售粮农民“粮出手、钱到手”。要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五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驻库监管制度,要落实到人、落实到库、落实到仓。要明确驻库监管员的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坚持联合检查、巡查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对粮食收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收购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到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粮食收购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杜绝“打白条”、“卖粮难”、“转圈粮”情况发生。
六要着力解决仓容不足问题。各地要多措并举,立足自身解决仓容不足的问题。相关市县粮食部门要积极采取腾仓并库、加快销售出库、加快建仓和维修改造进度等方式挖掘仓容潜力。如可能出现农民“卖粮难”时,要及时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要主动与中储粮直属企业协调,采取租赁社会仓容等方式扩大仓容量。要加强产销衔接,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多渠道缓解仓容不足压力。
三、强化领导,切实做好秋收购工作
秋粮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敏感政治问题。各级粮食部门必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县(区、市)粮食局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主动与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秋粮收购期间,省局将会同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对各地收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涉及秋粮收购的相关信息,用客观、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秋粮收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秋粮收购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收购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要情况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报告,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安徽省粮食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