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制定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08.05.2018  09:52


日前,该市法宣办、效能办联合制定《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考核细则》,对各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细化、量化,由总结式、突击性考核提升为日常化、常态化考核。

考核细则》将法治宣传考核内容细分成12大项,60小项,参加效能考核的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细则》要求各单位以十九大报告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活动为主线,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食药安全等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普法计划,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考核由市法宣办具体负责,实行积分制和扣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日常考核、季度考评、年终总评和表彰奖励四部分得分进行综合运用,累计计算,得分结果直接应用到年终机关效能综合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年底效能奖金挂钩。

(亳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