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6年棚改货币化安置将实行每月通报制度
19.04.2016 08:30
本文来源: 徽广播
记者4月18号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我省最新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计划的通知》,对2016年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安徽台报道:
2016年,我省将新增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6.6万套,其中计划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14.75万户,占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55.4%。为确保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及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项目,对确定实施货币化安置的项目,及早开展入户调查,在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完善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力争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钟治峰:“货币化安置可以有效地缩短安置周期,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的安置需求,对于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拉动经济消费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支持各地做好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省里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市县,将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棚改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棚改货币化安置量大的市县,中央预算内投资可用于政府集中购置安置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行、农发行等开发性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加大对货币化安置比例高的地区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商品住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将从严控制对新建棚改安置房项目的贷款。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徐春雨:“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大了资金的补助力度,搭建交易平台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
省住建厅表示,省里将加大对各地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各地棚改货币化安置实施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对全年货币化安置实施比例较高的地区,在年终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时予以加分。(记者:徐军)
本文来源: 徽广播
19.04.201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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