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02.02.2015 12:0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春节将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合肥学院纪委发通知就2015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院内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引导教职工健康文明消费,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通知强调,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同学、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还指出,院内各部门领导要严格按照与学院党委、行政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院纪委还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执纪问责。(特约通讯员:汪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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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5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