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2015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2015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发合〔2015〕5号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近期,一些地方先后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深刻汲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全面落实 2015年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社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对保证“新常态”下系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企业生产经营高峰期,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消防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密切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工作。
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做好以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 商场、超市、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各类“新网工程”经营网点和各类租赁、承包经营的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以及宾馆、学校、办公楼、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是 棉麻、烟花爆竹、农资、日用消费品等仓储设施。 三是 棉麻加工场所、收购销售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 四是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和建筑施工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要狠抓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推进建筑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严禁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商品供应,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省社近期将对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级供销社节前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自查。在检查中要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检查要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狠抓预防和源头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各级供销社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检、抽检、互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直接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领导责任到人、生产岗位安全责任到人,确保今年以来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对事故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理能力。
五、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值守工作
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值班脱岗、睡岗、擅离职守。节日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社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各单位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于2015年2月底前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
联系人:夏登立,联系电话:62663651,QQ :912098776。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