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

20.08.2015  20:52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统一部署,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安徽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8月20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招录公告。
  2015年安徽省共计划招录410人,其中,法院系统9人,检察院系统12人,公安系统318人,司法系统71人。招录培养分为专科教育、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等院校承担培养任务。
  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安徽生源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本次招录的报名时间为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31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并于9月14日至16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将于9月19日—20日进行,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考试范围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规定,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取等工作将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录取人员于2016年2月底前入学。
  另悉,本次招录的有关政策和相关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报考人员可在指定网站浏览了解相关信息。(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