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2017年“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23.11.2017  16:51

各市粮食局,广德、宿松县粮食局:

根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为切实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实施,现就开展2017年“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和内容

抽检范围为各市、直管县评审认定、挂牌运营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抽检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或有关企业标准和省局《“放心粮油”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方案》。具体抽检范围、网点和样品数量详见附表。

二、工作安排

(一)抽检时间。2017年11月下旬-12月中旬。

(二)抽检方式。“放心粮油”检测工作由省、市、县分级组织。各市、县按照省局《关于下达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分解目标任务的通知》(皖粮仓函[2017]85号)文件要求,负责当地“放心粮油”产品日常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省局组织开展“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检,本次质量检测委托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

(三)抽检费用。市、县检测费用由市县争取同级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省级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费用在2017年安排的“放心粮油”质量检测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管职责。各市、直管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放心粮油”质量监管主体责任,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抓好“放心粮油”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配合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搞好省级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日常检测和抽检结果要严格按程序和规范操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检测、抽检质量,检测结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发布。

(二)加强整改落实。对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级粮食部门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退市召回制度和责任约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执法,依法严肃处理。

 

附:2017年省局“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安排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