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2.08.2015  00:25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33号),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我省2015年共聘用特岗教师2665人,其中初中285人、小学2380人。为做好特岗教师的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安徽省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聘用的特岗教师均属本次培训对象,共计2665人,其中亳州市谯城区112人、涡阳县70人、蒙城县144人、利辛县123人,宿州市埇桥区191人、泗县92人、砀山县114人、萧县80人、灵璧县177人、蚌埠市怀远县111人,阜阳市颍州区25人、阜阳市开发区14人、颍泉区51人、太和县142人、界首市46人、颍东区40人、颍上县185人,滁州市定远县28人,六安市裕安区91人、金安区92人、寿县167人、霍邱县129人、舒城县88人、金寨县40人、叶集试验区20人,池州市石台县14人,安庆市潜山县13人、太湖县42人、岳西县26人、望江县60人、宿松县138人。

二、培训的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特岗计划”相关政策,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改革,备课、上课、评课常规与教学基本技能,班主任工作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2.培训形式:采取专题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8月24日下午报到,8月25-28日上午集中培训,8月28日下午结业考试及签订聘用协议。

2.培训地点:本着“方便教师、就近学习、厉行节俭”的原则,划片集中进行培训,由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皖西学院、宿州学院等四所高师院校承担培训任务。具体培训任务分配如下:

承担培训院校

参训对象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到地点

合肥师范

学院

邱爱武

055-63840523

13856972399

合肥师范学院新区教学楼(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乘148路公交车到锦绣社区站下)

利辛县、蒙城县、石台县、潜山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蚌埠市怀远县,滁州市定远县、太湖县特岗教师(699人)

阜阳师范

学院

姜村

0558-2596232

0558-2595796

18269993033

阜阳师范学院清河校区老校区(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乘11路、9路、26路、2路公交到阜阳师范学院老校区站下)

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市开发区、颍泉区、太和县、界首市、颍东区、颍上县特岗教师(685人)

皖西学院

陈绪兆

0564-3306027

13084045373

皖西学院本部(六安市云露桥西,乘11路、12路、5路公交车到皖西学院本部站下)

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寿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叶集试验区特岗教师(627人)

宿州学院

段鹏举

0557-3682219

0557-3682621

15855391782

 

宿州学院(东校区)逸夫楼大学生服务中心(1.从快客站下车乘坐1路公交车到宿州学院老校区下车,转乘15路车到终点站下车;2.从火车站乘15路车到终点站下车;3.从新汽车站乘15路车到终点站下车。)

 

宿州市埇桥区、泗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特岗教师

(654人)


   

四、聘用合同签订

为方便特岗教师,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到培训现场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专门机构具体实施,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特岗教师的学习安排、生活保障、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配合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培训顺利进行。各高校要于8月24日前将培训工作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安排、生活保障、考核管理等)传真至省教育厅师资处。

2.各高校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培训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以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状况、学习讨论参与度为重点,结果考核以考试为重要手段。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由培训院校统一发放省教育厅审验的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上岗任教的重要条件。

3.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通知本县(市、区)特岗教师按时到达培训院校接受岗前培训,并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培训地点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文本应统一使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教师〔2010〕8号文件所附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同志要携带签字、盖章的特岗教师聘用协议文本,提前到达指定的培训院校,安排好8月28日的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签订聘用协议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告知特岗教师上岗报到的时间及相关事项。

4.各特岗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培训地点报到,并参加培训和签订聘用合同。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学校的培训要求和纪律。

联系电话:0551-62822080(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