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2014年招生政策汇总
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基本要求
以高中阶段招生目标的实现。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本市的招生一并纳入,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市要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市2014年普通公办和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具体计划并分解到县(市、区)。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凡违背此项规定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和取得学籍,更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
将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2014年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予以录取;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
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市、县(区)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办法应由所在市、县(区)教育部门批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合肥市
一、义务教育
实行“划片、就近、免试” 招生。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10%。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逐步取消定点学校。向社会公布区域内的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班额。市区及县(市)城区择校生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不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班额不超过规定标准。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纳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普通高中
2014年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非择校生)不低于80%分解到各初中学校。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区域、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市区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全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40分,且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
淮北市
一、义务教育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不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严禁招收跨行政区、跨学区借读学生,按规定控制班额,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城市小学不举办学前班。初中起始年级的规范招生与省级示范高中的定向生指标分配挂钩。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城区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额5%以内。民办学校招生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进行。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举办“校中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一样就学。
二、普通高中
2014年省示范高中拿出80%的非择校生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凡学籍在报名学校不足2年的,不得享受该校的定向指标。定向生录取分数最低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统招分数线下浮60分。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不得突破招生总数的3%。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同城区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亳州市
一、义务教育
合理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合理划定公办学校学区,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拥有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公布招生工作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等。部分不足龄儿童家长有入学要求,学校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公平、公开接收。初中招生统一审核,统筹安排。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条件,切实保证平等就学。渔民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就学。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确保全部覆盖本行政区。班额不超过规定标准。公办学校不跨行政区招生,控制跨学区择校,严禁收取择校费。不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等。加强电子学籍管理。
二、普通高中
省、市示范高中2014年分解指标占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市各县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县区招生。省级示范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初三复读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宿州市
一、义务教育
市加强统一领导,县区组织实施。
埇桥区: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就近入学办法。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学生升初中学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同等入学。不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严控班额,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数的5%以内。不组织测试或面试,不收取报名费。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必须经区教体局审核批准申报学籍。砀山县:按照新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确保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考试选拔学生,均衡分班,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重视“三残”儿童、少年入学,进一步提高入学率。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在外地就学要求转回户籍所在地就学的,学校无条件接收。严格电子学籍管理,避免重复学籍。灵璧县: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初中招生的对象为核定的当年城区小学在校在籍的毕业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招生考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县城学生一样就学。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额5%以内。非起始年级不得接收无籍或无学籍变动审批手续的学生插班就读。起始年级按照规定控制班额。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泗县:乡镇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其中升入当地初中的比例不得低于60%。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不以考试选拔形式进行招生,严禁以举办创新班、实验班、直升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城区初中完成本学区招生任务,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和要求,公开招生信息。严禁挂靠学籍、办重复学籍,保证“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萧县: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招生不得与幼儿园挂钩,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招生班额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学校不得招收学区外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就学。对招生工作中不作为、违规操作、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
二、普通高中
各县区省示范高中不得跨县区、市招生。省示范高中,将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定向分解到各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比例要高于城区初中定向生比例;定向生对象为初中应届在籍生,并须在该校就读2年以上;借读生不得享受定向生待遇;定向生在市划定的统招录取控制线下,最多降80分录取。省示范高中录取历届生,须分别在统招和择校分数线上提高20分,总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普通高中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坚决制止同城借读、转学等变相择校收费行为。
蚌埠市
一、义务教育
“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确定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不考试选拔学生,不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小学招生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小学毕业生由市县区统一分配到学区内的对口初中招生。择校生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渔民船民子女由市统一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近入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实行“阳光分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实行电子学籍管理,妥善处理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
二、普通高中
2014年省示范高中拿出80%的统招指标分解到各完中、初中。暂停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和本市户口同等待遇。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阜阳市
一、义务教育
实行“划片、就近、免试” 招生。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逐步取消定点学校。向社会公布区域内的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班额。市区及县(市)城区择校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5%以下。班额不超过规定标准。
不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严禁招收跨行政区、跨学区借读学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城市小学不举办学前班。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举办“校中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务工居住地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同等入学政策,保证军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学区无缝覆盖,保证为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一个免费的公办学校学位。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钱随人走”。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二、普通高中
省、市级示范高中定向指标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100%的定向分解。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在录取新生时,历届生的录取分数线在各校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提高不低于中考总分10%的比例。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淮南市
一、义务教育
合理划分片区,不得招收择校生,严格控制班额,实行“阳光分班”,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内容、招生计划、招生方案须报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消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障碍。
二、普通高中
省示范高中将统招计划的80%作为分配指标,依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参加中考的应届生人数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有享受该校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的资格。享受指标分配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各省示范高中的指标分配控制线。执行择校生招生“三限制”政策,同城范围内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滁州市
一、义务教育
实行划片就近入学,严控跨学区择校行为,各中小学成立由责任督学牵头、各界代表参加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划定的学区入学,择校生控制在5%以内。实行招生公示制度,各中小学将新生入学信息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公示,公布市、区教育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普通高中
报考普通高中(包括省、市示范学校)的历届生提高20分建档。公办普通高中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在市内其他县(区)招生外,律不得跨县(市、区)招生。省、市示范高中拿出不低于80%的统招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按照省定标准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同城借读”。
六安市
一、义务教育
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学校招生范围、招生人数、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招生结果(包括择校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数5%以内。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学校没有学位无法满足入学需求的,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二、普通高中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代销录取的考生必须为201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三年。允许民办普通高中拿出本校招生计划的40%指标进行自主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接收 “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
马鞍山市
一、义务教育
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严格控制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一律不准跨学区、跨校借读。保证学生与学籍一致,学生就读学校与学生学籍一致,对跨学区、跨校借读的双方学校都予以通报。消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就学障碍。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拼音、算术等教学进度,保障与幼儿园有机衔接。
二、普通高中
2014年市区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和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数不作为该校省示范高中计划分配的学生数基数。2014年各县将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90%分解到各初中(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各县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线控制在本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内,但必须达到本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标准。各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6人,禁止普通高中同城借读。
芜湖市
一、义务教育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00%划片招生,全市做到 “零择校”。市及各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学区划片范围,各学校公告本校的服务范围和招生情况,做到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禁止选拔性考试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与本地学生“四个一样、七个相同”: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一样管理,同进公办学校、同编班级、同等义保机制保障、同一免费政策、同样评先评优、同享贫困生资助,同等中考中招政策,确保其平等就学。
二、普通高中
省级示范高中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芜湖县为100%)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市区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其他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 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在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控制线下40分划定。
宣城市
一、义务教育
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5%以内。义务教育学校不招收特长生,不得以考试、竞赛成绩为依据招生。市委、政府领导明确提出“不打招呼”、“不批条子”,杜绝“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行为。市区民办学校招生根据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派位。
二、普通高中
2014年省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不低于其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省级示范高中非择校生不招收历届生。非择校生分解到初中的指标不录取初中阶段学习四年(指变相留级)的考生。非择校生统招指标录取初中阶段学习四年的考生比例控制在各校非择校生统招指标总数的2%以内。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56人以内。各校招收的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铜陵市
一、义务教育
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小学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使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初中招生采取学区划分和对口招生相结合。学区划分以学生实际住址和户口为依据,原则上要求学生户口(住址)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住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一致;对口招生即1到几所小学对口升入1所初中;来铜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需到城区就读的,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务工劳务合同和居住证,经原毕业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经审核后,安排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对于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全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
二、普通高中
2014年铜陵市市一中、市三中两所省示范高中定向分配到市区各初中的指标为市区非择校生计划的80%,定向分配到铜陵县的计划为150人;同时,铜陵县一中在市区招生180人。市一中、三中定向分配指标的录取分数,不低于各自统招生最低录取线以下70分。严格执行招生择校生“三限”政策,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生或招收“同城借读生”。
池州市
一、义务教育
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教育局根据入学人口变化,合理调整学校的学区,并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严格按公布的学区范围招生,不得拒收学区内适龄儿童上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城务工人员(指跨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总额5%,招收的择校生应明确招收的原则、条件和方法,以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择校生名单应在网络媒体和学校公示栏公布。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实验班等特殊班级,严禁分快慢班。学校均衡分班后要将分班结果加盖公章,张贴公示。
二、普通高中
省示范高中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依据初中毕业生数、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质量,统筹分解到所属各初中(含民办学校)。切实执行普通高中择校生 “三限政策”。
安庆市
一、义务教育
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自2014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起始年级起,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6年或初中3年内,不再作为该户家庭以外的儿童、少年(双胞胎、政策性二胎除外)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地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二、普通高中
2014年各县(市)省示范高中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定向指标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市高中一年级班额均要严格控制在54人以内,提倡控制在50人以内。
黄山市
一、义务教育
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各区县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教育布局、学校承载能力、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学校划定招生范围,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为小升初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各公办初中入学对象的确定,以学籍信息为准。中途择校性转学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对口升入相应初中,原则上回原学籍所在小学对口升学。
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毕业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升学或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各公、民办初中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融入城镇生活,确保随迁子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二、普通高中
省示范高中将统招名额的80%分配到各公、民办初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批入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历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初中阶段读了四年的应届毕业生(有医疗证明的休学除外),报考省示范普通高中统招的,提高30分录取分数线。
广德县
一、义务教育
城区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农村小学组织本校责任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满足责任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需求。民办小学根据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数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初中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责任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责任区的划分以乡镇区划为准,同一乡镇有两所以上同级学校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具体的责任范围。民办初中在本县内招生数不得突破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城区公办初中未完成责任区内小学毕业生招收任务,不得招收择校学生。任何学校招生不得与学生文化课成绩挂钩,不得以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严禁组织选拔性考试或变相考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有流入地适龄儿童同等义务教育保障政策。
二、普通高中
实验中学和广德三中实行统一志愿代码联合招生。广德中学非择校生招生指标分解到校比例扩大到85%。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宿松县
一、义务教育
县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所在行政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招生片区免试就近入学,无条件接收本招生片区符合条件学生;民办学校按照免试入学原则,规范招生行为,遵守招生纪律。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上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二、普通高中
省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总数80%的指标,依据各校实际报考学生数分解到各初中,纳入计划内招生。各校定向指标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计划内统招生实际录取最低分50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县高中一年级班额均要严格控制在56人以内,提倡控制在50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