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的通知》(亳政办明电〔2016〕18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16年扶贫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弘扬中华民族“人心向善、扶贫济贫”的传统美德,积极为贫困弱势群体献一份关爱。充分调动市级商务系统内干部职工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加快市商务局定点帮扶贫困村——涡阳县城西街道陈李村村集体和贫困人口脱贫奔康的步伐,力争如期脱贫摘帽。
二、活动内容
扶贫日前后,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宣传动员。
采取大会宣传发动等形式,营造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开展项目认领活动。
各县区已在县级政府网站或扶贫网站上公布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项目(基础设施类、产业发展类、雨露计划类、光伏扶贫类),并公布县级扶贫办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等),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个人认领扶贫项目均直接向县、区扶贫办认领。认领单位和认领人可以一次认领多个项目,也可以认领一个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对认领的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的形式由贫困村建设。
认领单位和个人要填写《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单》(详见附件1),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有关县、区扶贫办(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单位认领须在认领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组织开展自愿捐赠活动。
1.资金捐赠。扶贫日前后,倡议干部职工向定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对象捐赠一定数量的资金。捐款用于包村帮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各项捐款要在11月底之前送交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
2.物资捐赠。各干部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可向我局定点帮扶村——涡阳县城西街道陈李村进行物资捐赠,协助解决该村办公设施,贫困户生产生活、贫困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等。
三、相关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是全市统一性活动,我局作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科室、直属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紧密结合《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扶贫帮扶工作的通知》(亳办〔2015〕64号)和《亳州市商务局关于报送市直单位干部包贫困户的函》(亳商函〔2016〕2号)要求,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扶贫日系列活动落到实处。
(二)严格要求,严明纪律。
组织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要坚持节俭务实的原则,务实有效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要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假借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
(三)规范管理,接受监督。
扶贫日活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其他支出费用。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搞硬性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联系人:王井雷,0558-5555265,[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6年度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单
2. 亳州市各县、区扶贫办联系方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