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2016年第4号公告:“安徽省审计厅关于省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今年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安徽省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报告,要求深化审计整改,加大审计公开范围和力度。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整改部署。时任省长李锦斌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审计整改“三个落实”,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公开措施落实;按照时限逐项、逐条整改,实行对账销号,对于拖延整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责任;要突出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在案例警示、建章立制、夯实基础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李国英代省长上任伊始,要求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加强规范管理,做好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计发现问题逐项分解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督办事项。省审计厅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从关键环节入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整改结果公开,扎实有效推进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各相关部门、单位细化整改方案,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应《审计工作报告》发现问题,截至11月25日,省级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95个问题,涉及金额16.71亿元,已整改落实89个,涉及金额11.11亿元;正在整改的事项,主要是12家企业欠缴矿业权价款问题,涉及金额5.34亿,因矿业形势整体下滑及企业情况复杂等原因,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省国土资源厅正在积极催缴;省直28个部门和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均分别进行了单独公开。六所省属高校审计、专项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制定完善制度249项,共有5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责任。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方面。《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项省级专项资金下达较迟、现有的部分省级专项资金执行期限不明确、3项涉农专项资金安排有交叉重复等3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省财政厅通过制定完善制度、压实预算部门责任、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运用信息化审核等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明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期限,杜绝多头申报、虚假申报、违规申报等现象发生。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审计工作报告》反映4个问题,其中项目申报评审不规范、淮北矿业集团滞留资金、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等3个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关于2个项目实施滞后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其中,池州皖能电力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场平工程已开工;省旅游集团“天堂寨提升国家级5A景区”项目索道改造子项目,7月发布了索道改造设备国际招标公告,已于10月份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加紧施工中。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其中,关于15家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2261.14万元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责成省社会保障局多次进行催缴,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列入征缴计划,交省地税部门征收,截至11月25日已补缴1666.39万元;关于省直医疗救助金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结算问题,承保单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9月上旬提交了2013-2015年度医疗救助金结算报告初稿,目前正在进行审核定稿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的 27个省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个方面86个问题,涉及金额12.21亿元,截至11月25日已整改落实83个问题,涉及金额6.67亿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和上缴财政4.21亿元,调整会计账目0.6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2亿元,促进规范管理1.66亿元,对2名责任人采取调离岗位等追责措施。正在整改的3个问题,涉及金额5.54亿元,一是12家企业欠缴矿业权价款、资金占用费、滞纳金合计5.34亿元,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催缴,已有3家追缴到位,共补缴93.13万元,其余9家正在催缴。二是省级民主党派机关所属房产未入账核算,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建设程序不够规范,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尚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正在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予以解决。三是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以前年度版税收入长期滞留外单位,已收回1400万元,省教育厅正在履行程序进行催收。
三、六所省属高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6所高校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整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收费不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等6类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共修订、出台相关制度办法86项,追究12名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全省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三税”征管审计调查方面。省地税局要求各级地税部门迅速开展整改,限期征收入库,抓好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利用,优化税收征管流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类问题,其中税源监测与管控不到位问题,省地税局建立健全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完善登记宗地信息,与国土信息有效关联,已整改落实。对于漏征少征税款11.96亿元问题,截至11月25日已补征入库6.58亿元,尚有5.38亿元正在积极追缴。
(二)省级科技项目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方面。《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其中,“创新型园区奖励经费”和“国家创新型企业奖励”2个项目当年未下达执行问题,省财政厅已商省科技厅,调整用于新能源汽车研发补助;部分市县项目公示不规范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督促各地按要求补充完善项目公示,并会同省财政厅修订了《安徽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方面。《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类问题,涉及金额55.39亿元、保障房3.56万套(含农村危房改造)。各市、县(市、区)政府建立整改台账、印发整改任务分解表,督促整改落实。截至11月25日,已整改的问题涉及金额34.24亿元(占涉及问题金额的62%)、保障房2.5万套(占70%),49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8人被追究法律责任),修订完善住房保障制度49项。该问题整改已被列入国务院办公厅专项督查事项,我们将按照要求,继续跟踪督促相关市、县(市、区)政府整改到位。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省政府建立整改督查机制,对跟踪审计发现问题逐条对账销号。各市、县(市、区)政府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注重从体制、机制上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截至11月25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49个问题,已整改落实241个,明确整改期限8个。
以上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落实的主要原因:有的是整改对象较多,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或个人,统筹解决难度大;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牵涉多方利益,需要逐步解决;有的是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相关配套措施、机制体制还在逐步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省政府将责成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两个责任”,继续扎实有效的推进审计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既抓好本单位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又要督促下属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于拖延整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将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将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就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的满意度测评,并接受质询或者特定问题调查。
(二)持续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公开。进一步加大审计情况通报、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开的重要内容,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完善的良性互动。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对被审计单位单独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程序、内容、时间、载体等进行规范。进一步推动被审计单位将本单位整改结果向省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向社会单独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倒逼审计整改有效到位。省审计厅要向社会公告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整改情况。
(三)以“三个转变”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增强内部审计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及时性,使问题及早暴露,及时得到纠正,实现以事后纠正问题为主,向以防范问题发生为重转变。在典型案例警示上下功夫,引导相关部门单位,主动预防,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以纠正具体问题事项为主,向以健全制度体系为重转变。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调转促”、推进“三重一创”、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的战略部署,更加突出审计重点,以督促审计整改为抓手,在改进政策措施上见实效,推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以督促整改落实为主,向以推动解决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深层次问题为重转变,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