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组织做好201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25.02.2015 11:0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民委(宗教局)及时下发通知,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年审工作。
通知明确了年审范围为:行政执法人员领取的《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凡发证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之前的,均需参加年审。执法证件年审的主要内容为:持证人员单位、岗位、执法证号、执法区域、执法类别和发证时间等;执法人员年度内工作情况及参加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情况等。通知还对年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5.02.201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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