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地震局完成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07.09.2016  04:03
      根据阜阳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阜府法领〔2016〕2号)精神,阜阳市地震局成立自查工作小组,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在此期间,市地震局共办理行政许可70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行政处罚案件0件。市局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做到了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依据准确,行政许可材料真实、合法,行政许可收费标准符合规定(未收费)。办理程序、时限合规,案卷归档符合要求,未发生违纪、投诉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