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18.05.2015  20:15

各市、县粮食局: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皖粮法网函〔2015〕11号)安排,省粮食局从各市粮食局抽调政策法规业务人员17人,从3月15日开始,分4个组对各地2014年1-12月形成的粮食行政许可和粮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抽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20个,行政许可案卷385件、行政处罚案卷18件。评查过程中,评查组认真听取被检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情况汇报,仔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案卷,对照评定标准进行打分,提出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及时反馈评查情况。从案卷评查总体情况看,各地行政许可案卷均能做到主体、依据合法,程序规范,文书一案一卷、材料齐全、统一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均做到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文书齐全规范。

定远县粮食局积极邀请县法制办上门授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指导卷宗装订工作并设立粮食行政许可办证窗口;芜湖市粮食局实行“一户一档”,建有目录和完事附表,内容清晰,存放规范,电子档案实现了资源共享;霍邱、凤台、颖上、含山县粮食局,安庆和铜陵市粮食局统一案卷封面,一卷一档,卷内目录排列规范,纸张规格装订规范,案卷整洁有序,查找方便。

黄山市粮食局从案卷合法性要求、规范性标准、立卷归档规定等方面采取“八查八审”的自查方法,即一查执法主体,审执法资格;二查执法程序,审办案过程;三查调查取证,审案件证据;四查处罚依据,审适用条款;五查权利义务,审案件有无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六查处罚决定,审案件处罚决定的适当性;七查处罚履行,审案件执行是否到位;八查整理归档,审案卷是否规范,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二、主要问题

1.申请、受理程序:有的受理通知书作出的受理依据不全面、不准确;有的受理未注明收到申请的时间,个别案卷中复印件未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有的虽然加盖了“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但没有核对人签名。

2.审查程序:部分案卷申请表未填写最高最低库存量,现场核查相关记录有缺失,对保管员、检验员资质审查不严格,有的单位没有检化验设备及计量器具明细表,有的应该签字盖章的地方没有签字盖章。

3.送达程序:个别案卷缺少送达回执,有的送达回执填写不规范、不完整。

4.案卷文书归档:有的案卷封面不规范,没有目录,目录中材料页数用铅笔填写,卷内材料未编页码,纸张大小不一;个别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卷内有金属物,卷宗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卷内文件排序混乱,没有备考表。

三、进一步加强案卷评查工作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相关制度。要通过案卷评查检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展现依法行政工作成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提高。要不断完善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和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保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整改。各地要通过这次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要针对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实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使案卷评查真正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促进工作、提升水平的目的。

3.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各地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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