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厅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2015〕3号)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厅直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我厅组织考核,其他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省徽京剧院和安徽乐团由安徽演艺集团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厅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考核内容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标准及相关要求按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10号)办理。
四、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方法和步骤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采取个人述职述廉述德、民主测评、评议、谈话考核等方式进行。工作步骤如下:
1.召开干部或职工大会。会议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厅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为:本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下的扩大到全体职工。
2.个人述职。考核对象写出3000字左右的书面述职报告,主要内容是:认真总结个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等。述职报告要充分体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文化艺术事业不断进步,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应依据岗位职责,采用写实手法,做到全面客观、简明扼要。由考核对象在干部大会上口头述职,述职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3.民主测评、评议和德的专项测评。民主测评根据考核内容要求列出评价项目和评定等次,由参会人员根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并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评议表》和《德的专项测评表》。
4. 谈话考核。厅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厅直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情况。考核谈话范围: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和正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下的扩大到中层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5.重点考核。对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不超过1/3,不称职票超过20%并与基本称职票之和达到50%,或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干部,应进行重点考核。
五、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各单位应于3月15日前将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备案表等相关材料送厅人事处。
六、考核分组情况
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成立以厅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主为组长的3个考核组,对厅直事业单位(未含省徽京剧院、安徽乐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长:倪肥宾 成员:钱梅
省图书馆、省艺术研究院、省非遗保护中心、省文物总店
第二组 组长:高恒斌 成员:汪智勇
省文化馆、省书画院、江淮大戏院
第三组: 组长:王爱华 成员:于冰
安徽博物院、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文物鉴定站
七、其他事项
厅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的考核等次,由厅党组研究确定(各单位需预留1个优秀等次名额),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等次由单位提出等次建议,最后由厅党组研究确定;其他工作人员考核等次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考核确定。经省人社厅批准的年度考核等次作为工作人员年度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附件:1.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2.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4.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5.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
6.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014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表
7.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德的专项测评表
安徽省文化厅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