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委书记周春雨主持召开201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
5月12日,蚌埠市召开201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201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201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和组织建设情况,审议《蚌埠市市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和《蚌埠市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修订稿)。市委书记周春雨、市长白金明等市领导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蚌埠市审计局局长王莉敏通报了201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领导就相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建议,领导小组组长、市委书记周春雨作了重要讲话。周春雨书记充分肯定了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要求审计机关尽快落实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会议原则同意审议的两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印发执行。周春雨书记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状,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质量。 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要顺应十八大以来的国家治理需要,更加重视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做到应审尽审,突出审计重点,重点项目要统筹力量及时完成。要抓好审计全过程的痕迹管理,对审计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制;提高审计问题的精准度和审计建议的针对性,让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要适当拓展覆盖履责。 要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不能局限于对其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要加强对其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编制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是建立制度多方联动。 审计要与组织、纪检、检察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及督查制度,不能一审了之;该移送的依法移送处理,好的典型及时报告组织部门。 四是加强力量适应需要。 编制部门要尽快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适当增加经济责任审计局的编制人数;市审计局要注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审计任务与人力不足的现实矛盾,通过建立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库、落实遴选及淘汰机制、引入招投标机制等措施规范协审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