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及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广德市、宿松县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0〕1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推荐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协普函基字〔2021〕31号,见附件1》)精神,以及省科协十届四次全委会议的部署安排,省科协将组织开展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及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各设区的市科协除了可以推荐2016-2020年度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见附件2)作为创建单位之外,辖区内不是2016-2020年度安徽省科普示范县的县级行政区划数为3或4的,另外增加1个推荐名额;大于等于5的,另外增加2个推荐名额。省直管县(市)直接向省科协申报,不计入所在设区的市县级行政区划数。
二、工作安排
(一)县级申报(9月14日前)
我省2016-2020年度优秀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中,除了已经被命名为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合肥市蜀山区、肥东县、桐城市之外,余下的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庆市迎江区、凤台县、金寨县、歙县等5个县级政府,按照“自愿、主动、积极”原则,可填写《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
除我省2016-2020年度优秀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之外的县级政府,按照“自愿、主动、积极”原则,可填写《申报表》,申报2021-2025年度第二批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
《申报表》一式四份,需盖本级政府公章,报市级科协审核。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科协。
(二)市级审核(9月17日前)
市级科协对申报村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简要评价申报单位综合科普能力后,在推荐名额内排序报送省科协,多推荐的部分无效。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由省科协审核。
(三)省级评审(9月23日前)
省科协汇总申报材料,会同省纲要办成员单位等召开评审会议,参照《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分。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庆市迎江区、凤台县、金寨县、歙县等我省2016-2020年度优秀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中,申报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的,不参加评审会议,其申报材料由省科协审核后向中国科协推荐。
(四)命名2021-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9月30日前)
将我省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合肥市蜀山区、肥东县、桐城市,以及我省2016-2020年度优秀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中,申报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的县(市、区),命名为2021-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
(五)公布2021-2025年度第二批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名单(9月30日前)
省科协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并公布2021-2025年度第二批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名单,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
(六)评估检查
2022年下半年,根据中国科协部署要求,省科协将开展对创建单位的材料评估和实地检查,差额提出认定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建议名单,上报中国科协,并命名2021-2025年度第二批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
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联 系 人:陈宏方 李松林
联系电话:0551-62661740、62661799
附件:1.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推荐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16-2020年度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名单
安徽省科协
2021年9月6日
1. | 附件1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推荐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
2. | 附件2 2016—2020年度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