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2015年度省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10.03.2016  17:36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通知部署2015年度省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经省民政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2015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的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

      此次年检内容除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内部建设情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外,将重点检查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清理等。年检结论将由省民政厅在省级主要媒体刊登,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省民政厅将视情况对部分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和实地检查工作。

上报单位:省民管局
信息作者:阚家安 徐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