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学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201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民管函〔2017〕112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经省科协批准成立,并经省民政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省级学会,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应向省科协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二)《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信息附表》一式三份;
(三)《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各省级学会可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陆安徽社会组织信息网( www.ahnpo.gov.cn )通知公告栏或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信息附表》、《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三、年度检查的要求
(一)各省级学会要严格按照皖民管函〔2017〕112号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年检材料,对相关表格所规定的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确保填报内容齐全、数据准确。2015年度检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学会,需提交整改材料。
(二)各省级学会应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送至省科协学会部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姚庆强
联系电话:0551-62661738
地 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607室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