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及时开展2014年度省级储备粮入库预验收的通知

15.07.2014  18:10

有关市粮食局:
      今年省级储备小麦轮入计划已基本完成,根据《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现将开展预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织预验收。按照《安徽省省级储备粮入库验收规程》(皖粮调〔2006〕21号)和《关于完善省级储备粮入库验收规程的通知》(皖粮办〔2011〕38号)规定,有关市粮食局要在省级储备粮入库结束后一周内及时组织预验收,以正式文件申报省局验收。
      二、强化省级储备粮管理。有关市局要督促各承储企业认真落实《安徽省级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按照要求履职尽责,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三、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各地要切实负责,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储备粮质量监管责任书》内容要求,完善省级储备粮质量管理档案,全面落实质量监管责任。

安徽省粮食局
2014年7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