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10.11.2014  14:37

  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属企业 全面预算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皖国资预算函〔2014〕841号   各省属企业: 为做好省属企业2015年度预算编报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预算〔2011〕144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报告编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加强风险管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多数省属企业经营面临严峻挑战。为此,各省属企业要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全面预算风险管控作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要突出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匹配导向,防止不顾经营风险而一味追求量的扩张,盲目扩大经营规模;二要加强投资项目、现金流量和负债规模的预算控制,遏制亏损或低效投资,提升现金保障能力;三要严格规范融资性贸易、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和证券、期货等高风险业务的投资和交易行为,加强风险管控。 二、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各省属企业要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协同、高效的预算工作体系,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一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准确把握、科学预测,着力提高预算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二要科学分解预算目标,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全程控制;三要建立完善定额、对标等管理制度,及时采集、整理本企业、同行业及先进企业相关历史数据,为预算管理提供依据。 三、不断加强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各省属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集团总部的管控作用,不断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的刚性和执行力。一要加强过程控制,动态监控预算目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效果,修正预算执行差异;二要严格预算调整。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得调整,确因预算编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三要加强考核联动,充分发挥预算考核对促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预算刚性执行。 四、规范编制预算报告,提高编制质量。各省属企业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度预算报告的编制工作。一要按照实质控制原则,将所有内部业务机构、境内外子企业、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基建财务)等独立核算经济单位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二要按照内部职责分工,明确经营、投资、人力资源等部门的具体填制责任,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以确保相关业务指标口径与财务指标口径的一致;三要结合内部预算编制工作流程,认真组织做好对所属子企业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以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质量。 五、及时报送预算报告,提高编报效率。各省属企业在组织做好预算编制、审核、汇总和履行内部核准程序的基础上,应于2015年2月底前将2015年度全面预算报告报送省国资委,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正式文件报送企业全面预算报告,包括集团合并全面预算报表、集团合并全面预算情况说明书、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审核通过全面预算报告的决议,一式2份(资本经营预算处、监事会办事处各1份)。 (二)以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报送集团合并全面预算报表、集团合并全面预算情况说明书、所属各级子企业全面预算报表及情况说明书(在全面预算管理软件系统中填报)。 六、省国资委将对省属企业上报的全面预算报告组织开展审核,审核意见将及时反馈企业。各省属企业应当高度重视预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积极研究改进措施,切实贯彻执行,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七、各省属企业应当不断完善预算执行跟踪监控体系,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并于2015年7月15日前向省国资委报送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于确因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因素影响需调整年度预算的企业,应于2015年9月底前向省国资委报送预算调整报告,同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未经省国资委审核同意,各省属企业不得调整预算目标。 各省属企业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国资委(资本经营预算处)反映。   附件:1.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报表 2.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省国资委 2014年11月6日  

1. 附件1: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报表.xls
2. 附件2: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报表编制说明.doc
3. 附件3:2015年度省属企业全面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