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高调推进2016年度民生工程
3月20日上午,亳州市谯城区组织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全区财政管理与民生工程专题工作会议。来自区直单位(部门)负责人、国地财三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财政与民生工程的责任人,以及财政局机关股室、基层财政所负责人等150多人,带着任务和责任参加会议并集中接受业务辅导培训。
专题会议上,方平红局长作专题工作报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伟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中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收入指导任务的通知》和《谯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按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参会人员利用双休日时间对年度中心任务、涉及民生工程职能责任和完成项目工作等,分别展开了业务对接、责任对接、时限对接。整个会议以誓师大会为形式,高调推进2016年度财政中心任务管理和谯城区承办全省实施民生工程项目的全面启动。
会议明确,谯城区实际承办全省统一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为32项,项目个数和内容与2015年相比新增6项,退出6项,有 6项民生工程标准提高,其余20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分别是新增6项民生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退出6项民生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继续实施20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20项民生工程)。
会议强调,2016年度财政中心任务要以完成12%的增长为目标,努力完成年度财政预算收入31.15亿元,明确了涉税涉财完成收入的指导任务。要求落实“调转促”要求,仔细摸排税源,认真清理漏征,严防税源流失,强化税收日常征收管理,并将征收任务及时分解,收入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税收按月、按季均衡入库。对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确保乡镇(街道)财政平稳运行,高质量地完成2016年度全区指导性财政收入任务。
会议要求,针对全区年度财政管理与民生工程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时限紧、要求高的特点,在抓落实上要紧盯目标,克服困难,务实担当。首先,要以中心任务为责任,把工作抓实。注重收支目标管理,确保财政收支任务限期完成;注重财政分配体制建设,明晰乡镇财权事责;注重财政综合改革,增强预算编制公开透明度;注重项目资金整合,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在刀刃上;注重资产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其次,要完善责任制,把具体事务抓准。做好收支任务的合理分配,形成积极的抓落实格局;做好民生工程实施责任制,形成责任目标分工有人担当格局;做好结合协调工作,形成督查和奖惩并行格局;做好“四型财政”创建工作,形成不断创新新格局。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作风形象抓好。加大“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开展,自觉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群众中接监督的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处;加大精准工作开展,切实转作风提效能,大力弘扬积极进取和勇于担当的作风,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安全完成。
( 来源: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作者:胡建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