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放2018年度机动车市区禁行区域通行证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更好的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交警部门将从12月27日起开始进行2018年度机动车市区禁行区域通行证发放工作。
交警部门将在2018年2月1日起,对未换领新证、无通行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工作;2018年2月1日前,2017年度通行证仍然有效,原证件按照2017年度通行证管理办法执行。
2018年度合肥共发放5大类17小类通行证。据交警部门介绍2018年度通行证和往年有了新的变化。
一是在通行证种类上
增加了新能源货车和客车通行证办理业务。新能源车辆通行证通行时间和区域有更大的范围;取消旅游客车办理业务,为打造旅游城市,方便旅游车辆进出市区,所有旅游客车(车辆行驶证载明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的)进入市区无需办理通行证,且允许在高架桥道路通行。
二是在通行规则上
根据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对小型货车,搬家服务、单位交通车等车辆通行时间、通行区域、停车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做了进一步明确。
三是在办理方式上
临时通行证办理权限全部在各路面大队,并在二环路主要路口、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新增临时通行证办理点。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在皖警e网通APP、合肥警务网等网络平台开展通行证受理业务。
四是在证件管理上
实行通行证办理实施“黑名单”制度,对于有以下情况的,由路面执勤民警没收证件、依法处罚并将车辆列入“黑名单“,本年度内不予办理。(1)使用伪造、涂改、其他车辆通行证的;(2)使用过期及与规定使用车型不符通行证的;(3)渣土车、搅拌车载明的车辆及驾驶人与实际不符合的;(4)违反通行证通行规定,累积5次的。(记者 符秀云)
2018年度市区机动车禁行区域通行证办理情况一览表
类别
通行证名称
通行规定
办理所需材料
证件有效期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货车
大型货车通行证
(1)可进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时段:每日23时至次日5时;(2)可进入二环以内、一环(不含)以外道路通行时段:每日0时至7时,9时至16时,19时30分至24时;(3)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禁止在南二环(金寨路-集贤路)、龙川路(宿松路-包河大道)、中山路(上海路-包河大道)、迎淮路(上海路-包河大道)通行。
市区车辆行驶证原件。
一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小型货车通行证
(1)可进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时段:每日0时至7时,10时至16时,19时30分至24时;(2)长江中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寿春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金寨路(安庆路至环城南路)及徽州大道(淮河路至环城南路)全时段禁行,在允许通行时间内持证车辆可横穿与上述道路相交路口;(3)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市区车辆行驶证原件。
一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搬家服务通行证
(1)可进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时段:每日0时至7时,9时至17时,19时至24时;(2)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1)车辆行驶证原件;(2)车辆所有单位为搬家公司;(3)搬家公司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要求公司登记性质有“搬家”服务项目。
一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危险品运输通行证
(1)可进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时段:每日23时至次日6时;(2)可进入二环以内道路、一环(不含)以外道路通行时段:每日0时至7时、9时至16时、19时至24时;(3)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禁止在南二环(金寨路-集贤路)、龙川路(宿松路-包河大道)、中山路(上海路-包河大道)、迎淮路(上海路-包河大道)通行。
(1)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危化品运输许可证;(3)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上级规定办理危险品运输的其他相关材料。
半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货车
新能源货车通行证
(1)可进入二环以内道路通行时段:每日0时至7时,9时至17时,19时至24时;(2)长江中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寿春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金寨路(安庆路至环城南路)及徽州大道(淮河路至环城南路)全时段禁行,在允许通行时间内持证车辆可横穿与上述道路相交路口;(3)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车辆行驶证原件,要求车辆号牌为新能源号牌。
一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工程施救通行证
持证车辆在执行工程施救、应急抢险等紧急任务时不受相应车型通行限制,作业时应做好防护,确保安全。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车辆颜色为“黄色”,且车辆所有人为单位所有;(2)车辆所有单位为“供电、市政、燃气、供水、施救、电信、清障、公交救援”等应急性质;(3)属服务外包的,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4)办理单位提供申请1份,且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一年
(1)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3693858、62695811;(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
公共服务通行证
(1)每日0时至7,9时至17时,19时至24时,可驶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2)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车辆所有人或车辆登记单位与商场、超市、医院等运输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3)合同必须载明运输农副产品、生鲜、药品、医疗器械、公共设施等公共服务物品;(4)如车辆为单位自备车辆,要求单位登记性质中有涉及“农副产品、生鲜、药品、医疗器械、公共设施”等项目。
一年
(1)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3693858、62695811;(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
邮政快递通行证
(1)确需在禁停路段停靠作业且周边没有停车场(位)的情况下,可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在路侧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装载邮品(快递)货物;(2)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3)每日7:00-9:00、17:00-19:00不得在一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
(1)车辆行驶证原件;(2)车辆需喷涂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运输车辆,以及在市邮政管理局注册备案的民营快递车辆(车型限制为面包车或封闭厢式货车)。
一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货车
绿化环卫通行证
(1)持证车辆在作业时不受相应车型通行限制,可在路边临时停靠(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2)每日0时至7时,8时30分至17时,19时至24时,可驶入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3)每日0时至7时,8时30分至17时,19时至24时,可在一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
(1)车辆行驶证原件;(2)车辆使用性质或工作类型为“绿化施工、环卫清扫、垃圾运输”等各类专用作业车辆;(3)园林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一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客车
公路客运通行证
(1)持证车辆可按照指定线路驶入各客运场站;(2)金寨路高架、南北高架一号线、长江西路高架、合作化路高架、包河大道高架桥面禁止通行;其它高架桥面道路允许通行;(3)严禁在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停车上下乘客。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客运公司申请及线路1份;(3)车辆进站证复印件1份。
半年
(1)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3693858、62695811;(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
旅游客运通行证(本年度取消办理)
(1)在不妨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可在宾馆、旅游景点、酒店等相关道路临时停靠上下游客,车辆即停即走;(2)高架桥道路及上跨式立交允许通行。
要求车辆登记性质为“旅游客运”
一年
无需办证
单位交通车通行证
(1)除长江中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禁止通行外,可进入二环以内其他道路通行,长江中路允许横穿;(2)在不妨碍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临时停车上下人员;(3)严禁在路口50米范围内停车上下人员,一环路全线严禁停车上下人员;(4)允许在高架桥道路及上跨式立交通行。
(1)车辆行驶证原件;(2)车辆为单位自有的,需提供单位申请;(3)车辆为租赁的,需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一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新能源客车通行证
持证车辆不受相应车型通行限制。
车辆行驶证原件,要求车辆号牌为新能源号牌。
一年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APP。
教练车
教练车训练通行证
(1)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以外时段,在规定的教学线路开展教学训练;(2)从培训基地到训练路段禁止学员驾驶;(3)大中型教练车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驾校申请。
一年
(1)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3693858、62695811;(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
三大车
渣土车通行证
(1)通行证载明的驾驶人可驾驶持证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定线路通行;(2)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1)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1份;(2)城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3)行驶时间及线路;(4)交强险凭证复印件;(5)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6)车辆放大号牌照片;(7)外地号牌车辆需提供属地交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最长1个月
(1)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3693858、62695811;(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
搅拌车通行证
(1)通行证载明的驾驶人可驾驶持证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定线路通行;(2)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1)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1份;(2)车辆需在市城乡建委备案登记;(3)行驶时间及线路;(4)交强险凭证复印件;(5)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6)车辆放大号牌照片;(7)外地号牌车辆需提供属地交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最长3个月
(1)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3693858、62695811;(2)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
临时
客车临时通行证
(1)可在规定时间、规定道路通行,其中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驶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2)大型客车禁止在高架桥及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1)行驶证复印件1份;(2)确需进入市区通行相关证明,行驶时间及线路。
最长3天
(1)为方便群众办事,按照首接负责制要求,各大队窗口均需受理业务;其中不涉及本辖区或目的地不在本辖区的,临时通行证最长为1天;(2)二环路沿线交口设置固定岗的,也需办理临时通行证业务;(3)高速龙塘、包河大道、金寨路、长江西路收费道口,高速公路大队执法服务站;(4)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
货车临时通行证
(1)可在规定时间、规定道路通行,其中小型货车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20时禁止驶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大型货车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20时禁止驶入二环以内道路通行;(2)禁止在高架桥及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1)行驶证复印件1份;(2)确需进入市区通行相关证明,行驶时间及线路。
最长3天
(1)为方便群众办事,按照首接负责制要求,各大队窗口均需受理业务;其中不涉及本辖区或目的地不在本辖区的,临时通行证最长为1天;(2)二环路沿线交口设置固定岗的,也需办理临时通行证业务;(3)高速龙塘、包河大道、金寨路、长江西路收费道口,高速公路大队执法服务站;(4)合肥警务网,皖警e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