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铜陵等五市被认定为2014年度无传销城市

25.05.2015  16:45

为进一步健全防范传销体系,巩固打击传销成果,日前,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命名认定蚌埠、铜陵、马鞍山、宿州和黄山5个城市为2014年度无传销城市。

根据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和省综治办联合出台的《安徽省无传销城市认定办法(暂行)》,无传销城市按年度认定,每年进行一次,除了组织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之外,整治查处必须有力,传销活动得到及时清查整治,社会面传销基本清除,无规模性传销活动,无传销引发的恶性治安、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