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联合开展2016年度无传销城市实地考评

14.04.2017  12:23

 

  

  根据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安排,3月23日至4月7日,省工商局、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组成联合考评组对申报2016年全省无传销城市的亳州、阜阳、滁州、六安、芜湖、宣城、池州、黄山等8个市进行实地考评。
  考评严格按照《安徽省无传销城市认定办法(暂行)》及认定考评实施细则,坚持从严考评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的形式,考评既注重创建结果,也注重创建过程,对各地常态化创建、动态化管理进行综合考评。
  考评组详细检查了各地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地组织机构及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考评,通过翻阅资料、查看记录、现场对比,重点检查市、区在考评、认定等环节是否按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考评、认定。同时,为全面了解各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考评组以现场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社区进行现场察看,对社区的出租屋台帐、打传三支队伍建设、创建基础设施、社区打传宣传氛围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并随机向小区居民询问,了解当地打击传销和创建工作开展真实情况。考评组共计检查考核区级打传办8个、无传销社区(村)28个。考评工作将通过评分量化,综合评审的方式,最终确定被考评城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