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局圆满完成2013年度所得税汇缴工作
黄山市国税局统筹兼顾,精心部署,在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注意保护和激发工作创新,按照事先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处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13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精心部署、上下联动。针对今年是全省深化征管改革后、开展绩效考评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国务院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关键之年,市局立足早部署,早安排,精心组织好年度汇缴工作会议和汇缴业务培训,区县局制定了汇缴工作方案,成立汇缴工作小组,将汇缴工作与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有机结合,确保了所得税汇缴工作顺利进行。
优化服务、加强宣传辅导。按照总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和汇缴流程宣传,举办纳税人培训班进行汇算清缴业务培训,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细心辅导纳税人办理年度申报和享受优惠政策备案各种事项,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政策快速沟通和解决机制,解决汇算清缴个性化问题,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
严把三关,强化汇缴审核。申报受理突出申报资料形式要件的审查,确保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申报后的汇缴复审重在审核申报数据、申报项目、附报资料的逻辑性和准确性,审核各报表之间相关联数据是否一致,差异项目是否正确足额进行纳税调整,同时注重发挥所得税汇缴系统在汇算清缴审核中的作用,定期将申报数据导入汇缴软件进行审核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汇缴中重点加强对“营改增”企业、商贸企业、废旧物资等高风险企业审核管理,规范行业预警值管理,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同时对所辖的汇总纳税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清理,强化分支机构的就地监管,督促纳税人准确计算汇总纳税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应缴税款和补退税款。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意识,全面、及时落实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
到6月底全市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已圆满完成,全市实际参加汇缴企业5333户,汇缴面100%,应纳所得税额38926.48万元,比上年增加2176.79万元,增长5.92%,已预缴30832.12万元,年度汇缴应补所得税8094.36万元。同时为1660户企业办理直接减免、抵免所得税6840.74万元,比上年增加3037.95万元,增长7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