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突出节约集约

17.04.2015  12:21
          4月14日,宿州市政府发布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照计划,宿州市本级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87.39公顷。其中新增加设用地控制在604.6公顷,约占76.79%,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82.78公顷,约占23.21%。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03.25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83.26%。
        《计划》要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限制超标准供地;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强度、投入产出率、税收贡献率等准入标准,坚决防止投机圈地和引进落后产能的项目。
        《计划》提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存量盘活挖潜力度,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拓展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储备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制,把土地利用与投资强度、产出效益挂钩,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否则予以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