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厅机关公务员考核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建设美好安徽,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字〔2008〕2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组通字〔2008〕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6〕7号)等考核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形式
厅机关在职公务员(不含厅领导),厅机关工勤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在干部大会上口头述职,其他处级干部在大会上书面述职。处以下公务员在处室局范围内述职。
(二)提拔不满半年的公务员,按原职务进行考核。
(三)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四)2015年度军队转业到我厅机关的公务员,由我厅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按照好干部标准,突出“三严三实”要求,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把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等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要综合运用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等方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和真实有效。
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安徽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字〔2013〕21号)规定,结合实际,继续加强德的考核测评,采取正反双向测评、相互印证的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德的表现情况及是否有负面反映。
(二)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的民主测评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
(三)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五)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六)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三、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设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由厅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有关处室局主要领导及公务员代表组成。
(二)处级公务员按下列程序进行述职考核。
1.召开干部大会。会议由厅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全体公务员参加会议,时间初定为3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提前通知。
2.个人述职。被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内容写出书面述职报告,于2016年2月底前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以便统一印刷成册。正处级领导干部口头述职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3.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内容要求列出评价项目和评定等次。
参会人员应根据被考核人员的述职报告,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德、能、勤、绩、廉,并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表》、《处级干部德的专项测评表》。厅人事处负责回收、统计和整理。
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将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年度考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15〕51号)规定,自2015年年度考核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增加“参加脱产培训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公务员经组织选调,离开工作岗位参加集中培训考核结果内容。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年度考核中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德的民主测评中,对在反向测评中干部群众反映集中或有具体线索的问题,要重点核查或专项调查。
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其他处级干部分别由分管厅领导和所在处室局主要负责人根据平时考核和掌握情况,结合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写出评语。
按照考核奖励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公务员,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分别给予嘉奖、记三等功,并兑现奖金,颁发奖励证书、奖章。
(三)其他公务员述职考核程序。个人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处室局范围内述职。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在听取被考核人述职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其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态度、绩效以及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在考核登记表上写出评语,提出改进提高的要求。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各处室局于3月底前统一收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事处。
(四)根据规定,优秀等次一般掌握在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
(五)厅考核工作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初定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优秀等次;厅党组研究确定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并确定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优秀等次。
(六)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厅机关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七)考核结果由被考核对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意见”栏签字,由人事部门存入干部个人档案。
四、工勤和借调人员考核
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考核相关规定执行,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具体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根据工勤人员平时工作表现,提出1名优秀等次建议名单报人事处,适时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
机关借用人员时间超过半年的可在机关考核,考核结果送原单位存档备案。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厅人事处承办。考核工作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 处级干部民主测评、评议表
4. 处级干部德的考核测评表
安徽省文化厅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