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工商质监局荣获全省2016年度公用企业整治工作突出单位称号

29.03.2017  22:48

  2016年4月-10月,蚌埠市工商质监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5件,案值260.2万元,降低企业成本140万元,减少消费者成本66.368万元,减少损失30.4万元,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日该局荣获全省系统2016年度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单位,受到省工商局通报表彰。党组书记、局长张晓静批示:成绩取得不易,任务仍很艰巨。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公告、省工商局通知精神,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攻坚方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是走访约谈,教育规范。在专项检查中,通过座谈会、上门走访宣传、行政约谈等形式,一方面指导和督促企业对照《公告》进行自查自纠,敦促加强对行业存在的问题集中梳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另一方面约谈了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殡仪馆的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的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解读与指导,对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整改的要求和建议。

  三是认真排查,征集线索。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同时通过“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体系、新闻媒体报道、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举报及企业自查等途径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梳理排查,分析研判。通过排查全市共有公用企业21家,有价值线索5条,立案5起。

  四是加强宣传,强化办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发布公告,全方位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专项行动期间,接受蚌埠日报专访,营造浓厚氛围。同时以“双随机”抽查为契机,寻找突破口,对侵犯群众利益5户公用企业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