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相关粮食企业:
根据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7〕223号)精神,省粮食局将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申报主体主要为安徽省内的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粮油产品。
2017年度遴选工作分两批进行,9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批遴选工作,遴选品种为优质大米、小麦粉;12月中旬以前完成第二批遴选工作,遴选品种为优质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及杂粮杂豆等产品。
二、遴选程序
(一)遴选产品申报
本着自愿参与“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原则,我省各类粮油企业以我省优质原料加工生产的粮油产品均可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实行 “一品一报”、“一年一报”方式进行申报和遴选。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 “中国好粮油”企业申报书(附件-附件1);
2. 有粮油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给出产品是否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判定结论);
(二)申报材料审核
安徽省粮食局委托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监测站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的重点是申报企业的优质原料保障能力和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障能力等。安徽省粮食局将遴选出的产品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粮食局进行审核和必要的复核。
三、遴选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粮食局要积极做好“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切实把具有本地特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品遴选出来。
(二)各申报企业尽快委托粮油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
(三)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第一批“中国好粮油”企业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本于2017年9月28日前,第二批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监测站,电子版本和“中国好粮油”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附件2)同时传安徽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 戴玲
电话:0551-62870637
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监测站(合肥市潜山路432号)
沈素文
电话: 0551-65632306
附件: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