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森林公安工作呈八大亮点

27.01.2015  02:03
  通过查处案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约3亿元、各项考核指标位列全国前列、利用警犬技术协助捕获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2014年,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坚决服从并服务于林业、公安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森林公安“四项建设”,着力推进林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保护主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有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林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放眼八桂林区,林区满目青葱,林农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一派蓬勃生机。
  亮点一:林区维稳成效突出。有效化解了影响林区稳定的涉林矛盾纠纷敏感突出问题,基本构筑起保护森林资源的防范体系,实现了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和APEC会议等重点敏感时期均未发生重大恶性涉林案件和影响稳定的涉林群体性事件的预期目标。
  亮点二:打击涉林犯罪战绩显著。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眼镜蛇二号”“春季破案战役”“天网行动”等8个专项严打行动。2014年,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10963起,查破9803起,案件综合查处率为89.42%,其中刑事案件立案3077起,破1969起,同比下降8%;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0336人,其中逮捕2330人,同比上升2%,起诉2038人,同比上升2%;受理各类涉林行政案件7886起,查处7834起。收缴木材38055立方米,回收林地7100亩;收缴野生动物147288只(头),其中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837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4964只,动物制品1058件,野生植物及其制品1340株(件),打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团伙29个。通过查处案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约3亿元。在全国32家省级森林公安机关中,广西森林公安百名民警刑事案件立案数居全国第二,百名民警刑事案件破案数居全国第五,百名民警刑事案件移送起诉数居全国第一,各项考核指标均列全国前列。在全国森林公安机关严打工作中,广西森林公安局荣获“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亮点三:队伍正规化极大提升。选拔任用了29名领导干部,交流或改任了23名干部,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派出所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自治区、市、县森林公安主要领导“进班子”或高配的比例为100%、57%、41%;空编工作得到有效解决,空编率减少到6.4%。
  亮点四: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成效明显,累计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资金6600万元,创历史新高。广西森林公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已开展相关工作,是全国首家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重大跨越,成为全国森林公安信息化示范省区之一。
  亮点五:开展“一场一警”警务工作,破解林区警务难题。在全区239家国有林场及自然保护区深入开展“一场一警”警务工作方式,确保全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场场有警,月月见警”。截至目前,共派驻驻场民警235名,已建成167个,投入使用122个,努力实现林区“治安状况好转、打击犯罪及时、警民关系和谐”的目标。
  亮点六:拓展警学研合作领域。充分利用警学研合作平台,加强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高等学府的深度合作,合作领域涵盖人才培养、教育培训、学生实习、科学研究、警务实战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提高了广西森林公安警务实战能力和水平。在去年的全区公安机关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比武活动中,广西森林公安代表队取得了第8名的好成绩;培养出自己的教官队伍30人。
  亮点七:警犬技术发挥作用明显。全区森林公安机关装备警犬100头,成为全国唯一开展森林公安警犬“犬防”工作的省级森林公安机关。全区共使用警犬出勤3029次,其中使用警犬进行治安防范1816次;处置群体性事件48起;利用警犬技术协助破获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收缴猎枪7支。特别是利用警犬技术协助自治区公安厅成功搜捕灵山县“9·26”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获得自治区副主席高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刘政豪、陈一平、梁宏伟等领导也多次表扬,中共灵山县委县政府对广西森林公安的突出表现专门发来了感谢信。
  亮点八:全区林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效明显。2014年,全区林业系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2起(均属意外事故),死亡2人,安全生产事故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好转。
  2014年,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共有5个集体和9名民警受到国家级、自治区级有关部门表彰,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元宝山派出所教导员石茂丰荣获广西首届“最美警察”优秀奖。(记者  罗妮  通讯员  陈刚  文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