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通知
26.11.2014 10:58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各市商务局,广德县、宿松县商务局: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通知》(皖商建〔2014〕171号)要求,各地应于资金下达1个月内,将具体项目清单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备案;在10月底完成验收工作,并及时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上报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报告和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由于项目备案时间与完成验收工作时间基本一致,各地组织项目时间较紧,我厅经研究决定合并备案与验收工作,延长完成验收工作至11月底。 请各地抓紧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严格验收,务必于11月底前将验收工作报告和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包括项目承办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开竣工时间、效益评价、验收结论、补助金额等)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财政厅(企业处)。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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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4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