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扎实推进2017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工作
17.02.2017 15:37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是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民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长丰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2017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截至1月底,已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9.14万元,保障孤儿232名,其中散居212名,集中供养20名。
一是严格准入资格。按照“孤儿(监护人)申请、村居调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认定审批程序,严格审核申请登记材料,孤儿及孤儿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及孤儿养育监护协议等资料缺一不可。
二是强化动态管理。对孤儿救助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严把增减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将年满18周岁且完成学业的孤儿退出保障范畴,做到有进有出。
三是规范孤儿档案。建立健全孤儿保障档案,及时统计孤儿数据信息,为每名孤儿建立一对一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规范管理,不断实现孤儿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四是维护孤儿权益。按月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生活费及养育状况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监护人责任。同时安排乡镇工作人员定期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走访,切实维护孤儿的基本权益。
五是拓展安置渠道。县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拓宽主动发现困境儿童渠道。坚持有利于孤儿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近亲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合法收养等途径,多种形式帮助孤儿和困境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
上报单位:长丰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金云云 |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7.02.2017 15:37